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17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将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北京汇成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程序遵循基金的法律文件
和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具体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大成 MSCI 中国 A 股质优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A/C 007782/007783
2 大成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 3-5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C 009221/009222
3 大成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C 007946/007947
4 大成中债 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C 007507/007508
5 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C 008972
6 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007096
7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006674
8 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007801
9 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 008973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19-9059
网址: www.hcfunds.com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