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06
鹏华尊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8年1月3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尊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号)注册,并于2019年4月1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尊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2019】730号)变更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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