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21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锐泓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调整申购 金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公告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决定自 2020 年 1 月 21 日起,降低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的管理费率、调整申购金额并相应修订《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及《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 )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的方案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经调整后,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 。
二、调整申购金额的方案
根据《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
额为 100 元。经调整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
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高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
三、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章节 原合同 修改后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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