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5
兴银基金关于调低兴银上海清算所 3- 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与 C 类基金份额销售
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兴银上海清算所 3-5 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主代码:007452,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456 号文注册并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成立。
鉴于目前基金市场需求的变化,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
与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1、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30%降至 0.20%。
2、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 0.15%降至 0.10%。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一)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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