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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01 07:11:1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兴银上海清算所3-5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1

关于兴银上海清算所3-5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兴银上海清算所

3-5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兴银

上海清算所3-5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存续期内,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1年6月29日,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6月24日发布《兴银上海清算所3-5年

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已于2021年6月24日(含)起暂停本

基金在所有销售渠道的申购业务,赎回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赎回等业务,敬

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咨询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hffunds.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

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

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

基金。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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