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20 14:30:30 股吧网页版
华泰保兴久盈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1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0

华泰保兴久盈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1 年第 1 号)
编制日期:2021-07-20
送出日期:2021-07-20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 泰 保 兴 久

基金代码 007432
基金管理人
华 泰 保 兴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08-24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63 个月
基金经理 周咏梅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
日期
2020-08-24
证券从业日期 2007-03-01
基金经理 王海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
日期
2020-08-24
证券从业日期 2016-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
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
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
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债券
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
他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
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 3 个月、开放期内及开放
期结束后 3 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不
受上述限制。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在封闭期内,本基
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1、封闭
期投资策略,包括:(1)封闭期资产配置策略;(2)信用债
投资策略;(3)杠杆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
的前提下,对投资组合的现金比例进行结构化管理。通过回
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有效分配基金的
现金流,保持本基金在开放期的充分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该封闭期起始日公
布的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
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资产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
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净值表现数据截至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净值增长率按
实际存续期计算。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 费 方 式 / 费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 万元 0.60% 非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M<500 万元 0.40% 非养老金客户
500 万元≤M 1000 元每笔 非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 天 1.50% 场外份额
7 天≤N 0% 场外份额
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含固
定申购费)零折优惠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1、《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2、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诉讼费和仲裁费用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费用; 5、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