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1
中金衡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中金衡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中金衡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中金衡盈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9]561 号文注册,2019 年 6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日终,本基金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前述终止条件,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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