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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2 09:01:15 股吧网页版
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4次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2

农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第 4 次)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3日证监许可【2019】592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净值会因为其投资所涉及证券市场、所投资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基金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的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其中,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发布的《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农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并对基金管理人的信息进行了更新。除上述事项外,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3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类别...... 25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26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7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8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4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5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转型...... 5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56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5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4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6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9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70
第十九部分 基金持有其他基金的信息披露......77
第二十部分 风险揭示...... 8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88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 90
第二十三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 107
第二十四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0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2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133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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