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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8 09:11:31 股吧网页版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8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18日

为满足投资者个人养老金投资需求,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于2022年11月18日起,对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对《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基金增设 Y 类基金份额的方案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7410),原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407)。通过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的一类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Y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投资人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资金及资产的安全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Y 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 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
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二)Y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管理费和托管费

(1)管理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1.0%;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
费率为 0.5%。

(2)托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 0.2%;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
费率为 0.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Y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可对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具体优惠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销售服务费

Y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三)Y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Y 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四)Y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五)Y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Y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或相关公告。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1、本基金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本基金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2 年 11
月 18 日生效,Y 类基金份额开通申购业务的时间另行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abc-ca.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进行查询、咨询。

3、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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