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5-21 08:11:11 股吧网页版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1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起,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6日《关于准予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42号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的产品。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期货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期货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

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或交易市场流动性不足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因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等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造成赎回款顺延划出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投资于股指期货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需要承担比投资标的资产更高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