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8-17 09:08:18 股吧网页版
中银中债1-3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17

中银中债 1-3 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9 年 4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34 号文募集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债 1-3 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编制方法主要如下:

(1)样本空间

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待偿期 0.5 至 3 年(包含 0.5 年和
3 年)的政策性银行债作为指数样本。

(2)选样方法

①债券种类:政策性银行债、扶贫专项金融债。

②发行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③上市地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④债券剩余期限:0.5 年-3 年(包含 0.5 年和 3 年),含权债剩余期限按计算日中债估
值推荐方向选取。

(3)指数计算

①指数计算频率:每个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日计算。

②指数调整:成份券原则上每个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日调整。

投资者可通过 http://yield.chinabond.com.cn/查询标的指数的具体编制方法及成份券信息。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摘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7 月 15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
表现等相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已复
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目 录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