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4
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0 年 4 月 8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 年 6 月 4 日
一、重要提示
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737 号文注册募集,于 2019年 6 月 14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截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满
足基金合同终止条件,已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进入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证
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2 月25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基金代码:007334)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 6 月 14 日
4、清算起始日:2020 年 2 月 25 日
5、清算起始日基金份额总额:7,717,603.23 份
6、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并积极投资于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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