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一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2
国泰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2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3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2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4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4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4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47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4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4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50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56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58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63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65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81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0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1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02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102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证监许可【2019】752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 年 8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以及由某些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如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产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事由为年度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投资组合报告为 2023 年 2 季度报告,净值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除非另有
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