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汇安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05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汇安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安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汇安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17:00 止。2023 年 5 月 4 日,在本基金基金托管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的现场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小于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汇安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25,000 元,合计
35,000 元,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安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安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安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所关于汇安嘉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5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