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1-11 18:02:45 股吧网页版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自 2022年 11 月 11 日起对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 Y 类基金份额,据此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做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 Y 类基金份额的概况

(一)增设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新增的 Y 类基金份额指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7310,Y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7212。在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前投资人已经申购在途或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将全部转为 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Y 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能相互转换。

(二)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保持不变。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如下: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 Y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
金管理人自身管理部分基金之后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中持有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免收管理费。Y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 Y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部分基金之后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
免收托管费。

(三)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Y 类基金份额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间,申购、赎回费率等相关规则详见届时公告。

二、重要提示

(一)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二)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对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了修订,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四)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