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01
关于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
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消费升级混合
基金代码:0073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 6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到 2020 年 3 月 27 日,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的情形,预计到 2020 年 4 月 13 日,本基金可能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据此,若本基金出现上述情形,将触发基金合同终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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