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26
关于旗下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 联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信基
金”)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 2020 年 2 月 26 日起,
增加植信基金为本公司旗下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联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销售机构。同时相关基金将参加植信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植信基金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费率优惠等相关业务:
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中证半导体 ETF 联接;基金代码:A 类:007300、C 类:007301);
国联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沪深 300ETF 联接;基金代码:A 类:008390、C 类:008391)。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与植信基金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办理定投业务的具体规则请参考植信基金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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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