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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4 07:10:15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江海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4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江海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海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4年10月14日起,增加江海证券为本公司旗下国联安

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销售

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江海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额投资等相关业务:

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ETF联接;基金代码:A类

007300、C类007301)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

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

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

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

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

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江海证券营业网点或通过江海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投

业务申请。具体受理网点或受理方式见江海证券各分支机构的公告。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江海证券进行日常申购业

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4、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

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江海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江海证券各营业网点或江海证券认可的受理

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江海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

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江海证券的规定。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江海证券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作为扣款账户,根据江海证券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6、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江海证券就相关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

额,具体最低申购金额遵循江海证券的规定,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

(含100元)。

7、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参加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费率同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

的最新公告中载明的申购费率。

8、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

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

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

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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