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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1 09:16:22 股吧网页版
中邮纯债裕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21

中邮纯债裕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9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中邮纯裕
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04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本基金目标客户中含有特定机构投资者,由于机构投资者申购、赎回资金量相对较大,可能带来一定的冲击成本,造成基金净值的波动;若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比例较高,则可能带来巨额赎回或基金清盘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9
第七部分 基金备案...... 3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46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58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5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5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70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77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7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4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86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03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0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披露事项...... 122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25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3

第一部分 前言

《中邮纯债裕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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