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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6-03 08:25:57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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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6-03

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养老目标曰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简称 鹏华养老2045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主代码 0072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幵放式
本基金设置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对于每份基金份 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起或自基金份 额中购确认日(对中购份额而言,下同)起三年内锁定。
在锁定期内,该份额不能赎回。
自锁定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该份额可以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曰 2019年4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养老目标曰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鹏华养老目标曰期 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中购起始曰 2019年6月4曰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曰 2019年6月4曰

  2 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9年6月4日起(含当日)进入开放期,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 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2、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出资认购的基金份额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 1.2% 0.48%
100 万 <= M <200 万 0.8% 0.24%
200 万 <= M <500 万 0.6% 0.12%
M >=500 万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本基金设置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对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三年内锁定。自锁定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该份额可以赎回。在锁定期内,该份额不能赎回。目标日期到期后,即2046年1月1日(含)开始,对于自申购确认日起至目标日期持有不足3 年的基金份额,可以不再受三年最短持有期限制,即自达到目标日期后可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年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
7曰<= Y<30曰 0.75%
30曰<=Y<6个月 0.5%
Y>=6个月 0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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