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部分渠道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16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部分
渠道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上述机构自 2019 年 8 月 19 日(含)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聚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聚利债券”,基金代码:“A 类份额 007262、C 类份额
00726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 2019 年 8 月 19 日(含)起,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华泰证券、平安银行
办理东方红聚利债券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业务。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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