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7 09:04:30 股吧网页版
民生加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7

民生加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要提示

一、民生加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9年4月2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74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2019年5月27日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四、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五、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

(一)债券种类

政策性银行债,扶贫专项金融债。

(二)发行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三)上市地点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托管余额/发行量

无限制。

(五)债券剩余期限

0.5年-3年(包含0.5年和3年)。

(六)债券币种

人民币。

(七)付息方式

附息式固定利率。

(八)上市期限

无限制。

(九)含权债

包含含权债。

(十)取价源

以中债估值为参考(价格偏离度参数为0.1%),优先选取合理的最优双边报价中间价,若无则取合理的银行间市场加权平均结算价或交易所市场收盘价,再无则直接采用中债估值价格。

(十一)基准日

2011年12月31日,基点值为100。

(十二)指数计算频率

每个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日计算。

(十三)指数调整

成份券原则上每个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日调整。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券信息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网址:http://yield.chinabond.com.cn/cbweb-mn/indices/single_index_query?locale=zh_CN。
六、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摘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

七、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证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八、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标的指数是中债-1-3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九、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