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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9-3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汇阳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汇阳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汇阳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2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1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公告依据 法律法规以及《广发汇阳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广发汇阳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10月8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10月8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1日。自2021年10月22日起至
2022年1月23日(含)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
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 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
作日起(含该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
告说明。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
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
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
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
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各基金
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1.2、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
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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