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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12 09:12:3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广发均衡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2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均衡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均衡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56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9年6月21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4月12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8224),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均衡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5%

N≥30天 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天(不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管理费、托管费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一份A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C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客户)和直销中心
(仅限机构客户)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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