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9
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
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0 年 4 月 29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0 年 7 月 9 日
1. 重要提示
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482 号文准予注册,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20 年 4 月 8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自 2020 年 4 月 9 日
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020 年 4 月 29 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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