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 2020 年 3 月 24 日,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特此提
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
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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