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3-30 11:02:36 股吧网页版
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20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30

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通讯
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0 年 6 月 17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 17:00 止。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
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意修改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基金资产估值以及基金的信息披露等事项,并相应修改《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为实施本次会议议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具体安排详见《关于修改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及届时相关公告;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关于修改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相关内容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等。”自 2020 年 8 月 21 日起,
修订后的《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具
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2
§2 基金简介......6

2.1 基金基本情况 ......6

2.2 基金产品说明 ......6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7

2.4 信息披露方式 ......8

2.5 其他相关资料 ......8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8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

3.2 基金净值表现 ......9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1
§4 管理人报告......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5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