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9
中邮中债-1-3 年久期央企 20 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摘要(更新)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证监许可【2019】【485】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的目标客户不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指数投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策略,跟踪中债-1-3 年久期央企 20 债券指数,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以内,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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