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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09:05:33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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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B 类基
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永赢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对永赢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B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代码:021387),同时对《永赢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永赢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本次修改一并更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当事人简况,并根据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一并修改《永赢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次修改一并更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永赢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的当事人简况。具体事宜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B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业务规则保持不变,费率优惠活动延续适用。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B 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
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B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本次增设的 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次增设的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M B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6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4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20%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 元/笔

本次增设的 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Y) B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50%

30 日≤Y<90 日 0.30%

Y≥90 日 0%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
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
值信息。

5、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1)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4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 21 世纪大厦 27 层

联系人:施筱程

联系电话:(021)5169 0103

传真:(021) 6887 8782、6887 8773

客服热线: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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