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2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兴业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 2024 年 12 月 2 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
式指数基金,享受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适用投资者范围以兴业银行活动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港股通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
007178/007216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C
浙商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C 018233/018234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三、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优惠活动的折扣费率由兴业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兴业银行提供的折扣费率办理。本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兴业银行所有,兴业银行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兴业银行。
4、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zsfund.com)的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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