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1-21 07:29:3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南方恒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减少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1

关于南方恒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减少C类基金

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南方恒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决定于2022年1月26日起对旗下南方恒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减少C类基金份额,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减少C类基金份额

自2022年1月26日起,本基金将减少C类基金份额(简称:南方恒庆一年定开债券C;代码:007162)。

本基金减少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原A类基金份额(简称:南方恒庆一年定开债券A;代码:007161)简称变更为南方恒庆一年定开债券,基金代码保持不变,其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减少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完善了相关表述。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指定媒介、指定网站、指定报刊 规定媒介、规定网站、规定报刊

全文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年以上 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年限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 )、《中华 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第一部分前言 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 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0、《证券法》:指1998年12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经2004年

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