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沪港深聚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30713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3
前海开源沪港深聚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30713 更新)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8 年 9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8]1559 号文
注册募集,基金合同已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
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
险、其他风险及本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等特别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不属于基金托管人法定复核责任范围且其不掌
握相关信息的内容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09 月 30 日(未经审
计)。
目 录
一、绪 言 ...... 4
二、释 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4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8
九、基金的投资 ...... 59
十、基金的财产 ...... 71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72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 7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2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83
十六、风险揭示 ...... 91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98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1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9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8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0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3
二十三、备查文件 ...... 144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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