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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0 07:22:12 股吧网页版
关于鹏扬元合量化大盘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0


关于鹏扬元合量化大盘优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

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升鹏扬元合量化大盘优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鹏扬元合量化大
盘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本基
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转换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模式,并相应修订《鹏扬元合
量化大盘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鹏扬元
合量化大盘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

自2024年4月11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
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结算将委托证券经纪机构办理,由证券经纪机构履
行场内证券交易结算管理职责。

本公司将视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情况,就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并
生效的时间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修订

本公司根据上述事项、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
必要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同时,本公司将按规定更新《招募
说明书》,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披
露。

本次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三、其他事项

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将按规定在本
公司网站(www.py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
cn/fund)公告。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
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y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968-6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
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
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
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
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
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
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

附件:《鹏扬元合量化大盘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
照表》

章 修改前 修改后

节 内容 内容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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