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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2 19:13:06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广发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及标的指数名称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变 更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及标的指数名称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的公告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中证100等指数名称的公告》,中证100指数名称与简称将于2024年10月28日分别调整为“中证A100指数”和“中证A100”,指数编制方案保持不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相应变更旗下广发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发中证100ETF”)及广发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广发中证100ETF联接”)的基金名称、基金简称、标的指数名称及业绩比较基准,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将自2024年10月28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相关修订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1.基金名称变更

广发中证100ETF:基金名称由“广发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广发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由“广发中证100ETF”变更为“广发中证A100ETF”,扩位证券简称由“中证100ETF”变更为“中证A100ETF”,场内简称不变,仍为“100ETF”。

广发中证100ETF联接:基金名称由“广发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变更为“广发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由“广发中证100ETF联接”变更为“广发中证A100ETF联接”。

2.调整标的指数名称

将广发中证100ETF和广发中证100ETF联接标的指数名称由“中证100指数”调整为“中证A100指数”。

3.业绩比较基准

广发中证100ETF: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100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证A100指数收益率”。

广发中证100ETF联接: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变更为“中证A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详见附件),基金管理人已将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完毕,并据此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自2024年10月28日生效。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简称、标的指数名称及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1:广发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广发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广发中证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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