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1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国投 瑞银港股通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西部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万联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期货”)、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 2020 年 2 月 25 日起新增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平
安银行、民生银行、平安证券、中泰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证券、长江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万联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华福证券、中金公司、光大证券、招商证券、安信证券、华泰证券、中金财富、中信期货、中信建投、广发证券代理国投瑞银港股通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业务。
一、国投瑞银港股通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期为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3 月 9 日。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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