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4
农银汇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 二〇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 二〇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1重要提示
农银汇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第 1943 号《关于准予农银汇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农银汇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27,172,667.85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 029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农银汇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9 年 6 月 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27,243,527.96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70,860.11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农银汇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基金合同》。鉴于农银汇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决定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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