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3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赎回业务的公
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 FOF
基金主代码 00709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4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以及《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27 日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 1 年,即对于认购所得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次一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对日不存
在或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9 年 4 月 25 日起生效,本基金首个赎回
起始日为 2020 年 4 月 27 日。
对于申购所得基金份额,自申购确认日的次一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 1 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全部赎回处理。
3.2 赎回费率
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 1 年,在 1 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 1 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为 1 年。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一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如果投资人在不同的时间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如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每笔赎回申请份额中有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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