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5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194 号文
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
契约型开放式。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为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养老目标基金,风险等级为稳健型;本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为20%。因本基金投资子基金时,对子基金的股票持仓无法实时监控,由此可能面临穿透子基金之后,本基金实际股票仓位超过20%的风险。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FOF,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FOF与货币型FOF。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