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8
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恒裕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08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5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7月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24年度的第1次分红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0302
截止基准 (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的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相关指标 润(单位:人民币元) 9,050,325.77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0.272
基金份额)
注:1、根据《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次分红方案: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272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7月9日
除息日 2024年7月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7月10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民生加银基金管
分红对象 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24年7月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 9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数,于2024
的说明 年7月1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于2024年7
月11日起到各销售机构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基
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3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3.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 10 元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