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2
关于财通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财通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财通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景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0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07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财通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持续 55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若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持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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