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24 09:06:18 股吧网页版
永赢汇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4

永赢汇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
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永赢汇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永赢汇利六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70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0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公告依据 《永赢汇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永赢汇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8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8月2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8月2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8月25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21日,投资者可在本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自2023年9月22日起,本基金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在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开放日,具体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直销线上渠道除外)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线上渠道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如有)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但通常不得低于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线上渠道申购的最低申购限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者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或累计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申购金额及持有份额比例限制详见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M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