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1
天治转型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
重要提示
1、天治转型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94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5月17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要具备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求的交易账户(交易账户类型可以是指定银行卡、资金账户、存款账户等,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代销网点可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基金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认购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0元人民币(含
认购费)、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对单一投资者不设置追加最低认购金额、最高认购金额和累计最高认购金额的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10、销售机构(指代销机构和直销中心)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于《天治转型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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