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安盛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3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9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75 号
文准予注册。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9 年 7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的内容。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的相关内容。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6 月 6 日颁布并实施的《存托凭证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7 月 10 日颁布、同年 8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所作出的相应更新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本次更新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1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第一部分绪言 ......1
第二部分释义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0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4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7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28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9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2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54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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