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5-07 09:06:07 股吧网页版
中加聚盈四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07

  中加聚盈四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发售公告
1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加聚盈四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中加聚盈四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发售公告
2
中加聚盈四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中加聚盈四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号文注册。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保证。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3. 本基金管理人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本基金自【2019】年【5】月【20】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
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 本基金销售机构为本公司直销中心及各代销机构(即符合《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
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代销机构包括:接受本公司委托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公告。
6. 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
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7. 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8.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认购费),追
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限
中加聚盈四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发售公告
3
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
每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
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
为 10.00 元(含认购费)。
9. 基金募集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