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204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调整基金投资范围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3-07-1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调整基金投资范围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 FOF 基金的底层资产,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更好满足广大居民的资产配置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起对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范围进行调整,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现将修订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公募 REITs 属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可将公募 REITs 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修改如下:
(一)将《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二、投资范围”第一段进行修改:
原表述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等)。
现修订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简称公募 REITs)、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等)。
(二)将《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八、本基金转型为‘汇添富颐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后的投资”项下“(二)投资范围”的第一段进行修改:
原表述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等)。
现修订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 REITs)、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等)。
(三)在《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三、投资策略”的基金投资策略里新增:
(4)公募 REITs 投资策略
基于基金管理人对公募 REITs 基金运行规律的把握,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流动性、估值等因素,从产品结构、底层资产、收益测算等三类指标来精选公募REITs 基金进行组合管理,在严格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组合创造稳
健收益。
(四)在《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八、本基金转型为‘汇添富颐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后的投资”项下“(三)投资策略”的基金投资策略里新增:
(4)公募 REITs 投资策略
基于基金管理人对公募 REITs 基金运行规律的把握,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流动性、估值等因素,从产品结构、底层资产、收益测算等三类指标来精选公募
REITs 基金进行组合管理,在严格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组合创造稳健收益。
(五)在招募说明书的“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中的“一、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中新增:
(6)公募 REITs 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 REITs,将面临投资公募 REITs 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
限于:
1)价格波动风险
公募 REITs 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基础设施基金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公募 REITs 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