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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24
关于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补充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
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了《关于中泰蓝月
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
“《生效公告》” )。
根据《生效公告》的相关内容,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 17:00 止。
2020 年 12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在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了计票, 上海市张江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了
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
基金赎回费率及法律文件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基金管理人对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基金法律文件。 大会决议自 2020 年 12 月 14 日起
生效。
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相关信息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4 日
附件: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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