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7
鑫元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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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恒利定期开放
基金主代码 0070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7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鑫元恒利三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鑫元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11 月 1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11 月 19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3 个月对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
日或无该对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
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2、 自 2020 年 11 月 19 日起(含该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期,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 赎回申请, 敬请投资者留意,申购、 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
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下同),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 1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
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
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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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申购费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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