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5
鑫元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5 月 1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恒利定期开放
基金主代码 0070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7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鑫元恒利三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鑫元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1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17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3 个月对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2、自 2023 年 5 月 17 日起(含该日)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期,在
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申购、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6%
100 万元≤M<500 万元 0.4%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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