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5
博道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博道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9 年 1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33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或债券发行人违约产生的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本基金通过量化选股模型构建股票组合,但并不基于量化策略进行频繁交易,本基金投资过程中多个环节将依赖于量化选股模型,存在量化选股模型失效导致基金业绩表现不佳的风险,此外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还包括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偏离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特定风险;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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