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聚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3
海富通聚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9 年 2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5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
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聚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品种包含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且仅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
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且抵押资产的流动性较差,因此,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组合资产净值带来一定的风险。另外,资产支持证券还面临提前偿还和延期支付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连续40个工作日、50个工作日及5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 绪言...... 3
二、 释义...... 4
三、 基金管理人...... 9
四、 基金托管人...... 20
五、 相关服务机构...... 24
六、 基金的募集...... 26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27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8
九、 基金的投资...... 39
十、 基金的业绩...... 50
十一、 基金的财产...... 52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53
十三、 基金的收益分配...... 59
十四、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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